育儿频道
  • 资讯
  • 医院
热门推荐
您的位置: 首页 >> 育儿频道 >> 怀孕 >> 孕期 >> 正文

孕期感冒如何“自愈”

http://baby.qm120.com2012-07-13 11:42:30 来源:全民健康网

  解决篇Solution

  Focus on西医

  感冒用药请慎重

  妊娠后,孕妇体内有一定的改变,对某些药物的代谢过程有一定的影响。药物不易解毒和排泄,可有蓄积性中毒,在孕早期胎儿器官形成时,药物对胎儿有一定的影响,故尽量不吃药。但一些疾病本身对胎儿、母亲的影响远远超过药物的影响,这时就应权衡利弊,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用药。

  如果感冒伴有高热、剧咳,可用止咳糖浆止咳,但要注意药物成分里面不能含有以及碘制剂,因为可引起宫缩。同时,也可采用湿毛巾冷敷,用30%左右酒精(或将白酒冲淡加水一倍冲淡)擦浴,可起到物理降温的作用。

  如果感冒有感染现象,医生会更具情况开具抗生素,一般来说,对胎儿没有损害或损害甚微,首选青霉素及红霉素。青霉素对人体的毒性很小,红霉素为抑菌剂,主要一直细菌蛋白的合成,对胎儿的毒性很小,无致畸作用,故为孕妇的首选药品。常用的有氨苄青霉素、羧苄青霉素,另外还有头孢菌素类如先锋霉素等。还有一部分对胎儿有损害,比如氨基甙类药物,包括链霉素、卡那霉素、庆大霉素、丁胺卡那霉素等,因对胎儿的肾功能及听力有损害,故慎用。氯霉素是孕妇禁用的抗生素,消炎痛是孕妇禁忌退热药,阿斯匹林在孕32周后也不宜使用。

  另外,几乎能通过胎盘的药物均能通过乳腺进入乳汁,因此孕期不适宜用的药物哺乳期及新生儿期也不宜应用。

  孕期用药的分级

  根据美国药物和食品管理局(FDA)就药物对胎儿的安全性评价,妊娠期用药的危险因素分为A、B、C、D、X类,分级标准如下:

  A类:在有对照组的研究中,妊娠3个月的妇女用药未见到对胎儿的危害,可能对胎儿的影响甚微,可用于孕妇。

  B类:在动物实验中无致畸性,或者动物实验对胎儿有不良影响,但这些负反应在孕妇中未被证实,可慎用于孕妇。

  C类:动物实验中有致畸性或能杀死胚胎,但缺乏可靠的人群资料,或者没有进行人和动物的并行研究,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了对孕妇的好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后,方可应用。

  D类:对人类有明确的致畸作用。尽管有危害性,但孕妇用药后有绝对的好处,如为了挽救孕妇生命,急需用药,又无其他替代药品时,可考虑用药。

  X类:在动物和人的研究中表明有肯定的致畸证据,或者有肯定的人类致畸证据,这类药物孕妇和即将妊娠的妇女禁用。

本文来源:全民健康网 编辑:wuya
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
网友关心话题